外观
单套制管理总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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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是 DA/T 92—2022《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》系列解读的第一篇,回答一个根本问题:电子档案,纸质副本能否不再留存。
什么是单套制管理
DA/T 92—2022《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》由国家档案局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发布,同年 7 月 1 日起实施。标准对「单套制管理」给出的定义十分简洁:
仅以电子形式归档电子文件和管理电子档案的方式。
换言之,文件从形成、办理、流转直至归档,全程以电子形式完成,只保留电子版本,不再另行制作纸质副本。
双套制为何延续至今
单套制并非新近才出现的概念,但长期以来始终难以全面推行,主要受制于两道障碍。
第一道障碍,是电子文件自身的可信性。 电子文件易于修改、可无限复制,其读取又依赖特定的软件与硬件环境。一旦服务商退出市场、文件格式遭到淘汰,已经归档的电子文件可能无法打开,档案便随之失去利用价值。
第二道障碍,是证据效力的不足。 纸质档案凭借笔迹、印章、手写签字,能够形成直观的证据链;而电子文件过去难以证明形成主体、形成时间以及是否经过修改,一旦发生争议,便难以自证。
正因如此,长期以来普遍采用「双套制」:电子形式保存一套,纸质形式再保存一套,互为备份,任一载体出现问题,另一载体仍可兜底。
条件已经成熟
当前情形已发生根本性变化。标准引言明确指出,电子档案单套管理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,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:
- 电子签名已具备法定效力;
- 办公自动化系统、业务系统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三类系统,已能够对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全过程实施管控;
- 元数据能够记录形成主体、形成时间以及修改情况等关键信息。
过去难以说清的问题,如今逐一得到技术层面的解决。
法律层面的支撑
更为关键的是,法律依据已经同步确立。2020 年 6 月 20 日修订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明确了两点:
- 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、程序规范、要素合规;
- 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。
「同等效力」是单套制得以成立的根本。在此之前,仅保留电子版本缺乏底气——一旦发生纠纷,电子档案能否被采信存在不确定性。如今,法律明确了效力,DA/T 92 又规定了具体做法,单套管理方才具备完整的制度依据。
落地并非一蹴而就
需要清醒认识的是,DA/T 92 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,虽已将单套制的落地条件、实施要求和评估方法逐一细化,成为档案验收与自查的重要依据,但标准发布并不意味着纸质归档可以即刻停止。
系统建设、流程规范、安全管控、检测运维,任何一项未达到要求,可行性评估便无法通过,单套管理也就难以真正落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