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观
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
约 1050 字大约 4 分钟
本文是系列解读的第二篇,厘清 DA/T 92—2022 第三章的八个术语,重点是「电子文件」与「电子档案」这对核心概念的差别。
两个最容易被混用的词
同事说「把电子档案发我一份」,指的究竟是业务系统里那份还没归档的文件,还是已经归档、带电子签名的那份?日常工作中,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经常被混用,但在标准里,这两者分属不同阶段,对应的责任和手续也完全不同。
电子文件:数字格式的信息记录
规范 3.1 对电子文件的定义是:
国家机构、社会组织或个人,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,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、办理、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。
简单说,工作中用电脑形成、传出、存下的数字记录,都算电子文件。它由三部分组成:内容,即写了什么;结构,即版面与形态;背景信息,即谁做的、何时做的、为什么做。
电子档案:两道门槛
规范 3.2 对电子档案的定义只有一句话:
具有凭证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。
这一句设了两道门槛。第一道是有价值:凭证价值,发生纠纷时能充当证据;查考价值,日后查阅有据;保存价值,本身值得长期留存。第二道是归档保存,须走完归档这道手续。两道都过,电子文件才转化为电子档案。
差别就在「归档」二字
由此,两者的区别可以概括为:电子文件是办理过程中的产物,电子档案是归档之后的结果。文件不一定都能变成档案,但每一份档案都曾经是文件。规范 3.2 的定义直接引用了 3.1 的「电子文件」一词,先后关系明确:先有文件,后有档案。
混用这两个词的代价是实在的。业务部门说「文件已经传给档案了」,档案部门要追问的是:归档了吗?元数据齐全吗?检测通过了吗?双方说的可能根本不是同一件事。归档、四性检测、可行性评估,全部建立在这一区别之上;词没分清,后续工作都会走偏。
其余五项术语
第三章其余五项术语也值得一并了解:办公自动化系统,是「一种用于集成办公活动的信息处理系统」,即单位日常办公所用系统,电子文件主要在此产生;业务系统,是「形成或管理机构活动数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」,财务、人事、邮件均属此类;电子档案管理系统,是「对电子文件、电子档案进行采集、维护、利用和处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」;元数据,用于描述电子文件、电子档案的内容、结构、背景信息及整个管理过程;电子签名,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其认可文件内容。
其中元数据尤其关键。在单套管理中,元数据是证据链的骨架:证明档案未被改动、来历清楚,全靠它。后续讲归档与四性检测时,元数据还会反复出现。
术语不是文字游戏
这八个术语并非概念游戏。规范从第四章起,每一条要求、每一个评估指标,都建立在这些术语之上。单位制度里写「电子档案」还是「电子文件」,对应的责任与手续截然不同。把术语分清,是实行单套管理的第一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