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观
系统建设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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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是 DA/T 92—2022《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》系列解读的第六篇,讲规范第七章「系统建设要求」:业务系统要具备什么能力,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要具备什么功能,以及不达标如何整改。
为什么系统卡得这么严
单套管理不再保留纸质原件,文件从生成、流转到归档,全程只走信息系统。系统但凡少一项支撑,档案就会不合规。所以标准对系统的要求不是「有就行」,而是功能必须全部到位才算过关。
业务系统的六项归档功能
规范 7.1.1 对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系统提出了硬性要求:
应具备电子文件流转、电子签名、安全认证等功能,具备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基础条件。
核心是支持在线归档。本地导出、拷贝传输,一律不算合规归档;必须线上直归、全程留痕。
7.1.2 进一步列出 6 项归档功能:第一,按电子档案格式要求形成电子文件及其组件,文件生成即合规;第二,形成和流转过程中自动采集元数据、形成规范的结构化数据,禁止事后人工补录;第三,办理完毕或流程结束后开展整理和检测;第四,支持自动或半自动归档鉴定,划定分类与保管期限;第五,生成含文件与元数据的存档信息包,按程序归档;第六,支持电子签名图形化转化,归档后清晰可查。
已经运行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或业务系统,无法满足 7.1.1、7.1.2 条件的,规范 7.1.3 明确「应予以改造」。这是强制要求,不是建议,没有折中方案。
档案系统的十五项基本功能
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接收环节,双通道必须齐全:主通道对接业务系统接口,系统对系统在线接收存档信息包;辅助通道支持照片、录音、扫描件等外部文件导入归档。
规范 7.2.2 列出了系统的 15 项基本功能:
采集、检测、登记、分类、编目、著录、电子签名、检索、利用、鉴定、统计、处置、格式转换、审计、移交。
按工作流程可归为五段:入库,采集、检测、登记;整理,分类、编目、著录、电子签名;使用,检索、利用;管控,鉴定、统计、处置;安全移交,格式转换、审计、移交。这 15 项一项都不能少——缺检测,入库质量无保障;缺审计,操作全程无追溯;缺格式转换,远期档案会失效。此外,系统还需支持多门类、多格式档案的在线管理。
最后两条兜底要求:7.2.3,必须具备电子档案存储与备份管理功能,满足保管期限内安全保管的需要;7.2.4,必须支持按照进馆要求向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。
附录 B 的评估口径
这些要求之所以这么硬,是因为规范附录 B 的可行性评估表里,「系统建设要求」下面挂着六个评估要点——基础功能、归档功能、基本功能、系统部署、交互通信、技术文档与源代码。六项全部通过,才允许开展单套管理。
落到验收上,不要听软件供应商口头承诺功能齐全,直接拿着 6 项、15 项清单现场逐条实操演示,现场跑通全部场景,才算符合要求。
